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07年設立「審計委員會」,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獨立董事(三席)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為林宛瑩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公司財務報表之適切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運作方式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其審議事項涵蓋:公司財務報表、公司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114年度工作重點

1.審閱財務報告:本公司董事會造送113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委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支秉鈞會計師及賴宗羲會計師查核簽證,併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業經第3屆第5次審計委員會(114.2.21)審議通過,呈報第13屆第6次董事會(114.2.24)決議通過,已提請114年度股東常會(114.5.19)承認通過。

 

2.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本公司內控自評作業於113.12.31檢視完成,其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執行並未發現重大缺失。緣上評估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執行,應屬有效。經第3屆第5次審計委員會(114.2.21)審議通過,呈報第13屆第6次董事會(114.2.24)決議通過後出具113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審計委員會名單

職稱姓名經歷
召集人 林宛瑩

 

  •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副教授
獨立董事 范錚強

 

  • 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客座副教授兼系主任
  • 國立中央大學電算中心主任
獨立董事 陳宏杰

 

  • 臺北律師公會商事法委員會委員
  • 社團法人台灣信託協會副秘書長
  •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執行秘書span>

 

最近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召集人暨主席 林一平 2 0 100% 110.7.30選任
委員 陳正綱 2 0 100% 110.7.30選任
委員 張瑞當 2 0 100% 110.7.30選任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召集人暨主席 林宛瑩 4 0 100% 113.5.30選任
委員 范錚強 4 0 100% 113.5.30選任
委員 陳宏杰 4 0 100% 113.5.30選任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有直接聯繫之管道;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定期進行查核,並直接與管理單位及治理單位溝通。

 

1.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議中進行內部稽核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查核缺失改善追蹤情形及其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2. 公司簽證會計師於半年度及年度財部報表查核工作完成後,於審計委員會議中報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二)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之溝通摘要:

 

審計委員會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第2-15次

(113.4.30)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表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3-2次

(113.8.6)

113年第二季財務報表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3-3次

(113.11.8)

113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3-5次

(114.2.21)

審查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3-6次

(114.5.7)

114年第一季財務報表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三)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摘要:

 

審計委員會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第2-15次

(113.4.30)

113年第一季內部稽核報告 洽悉。

第3-2次

(113.8.6)

113年第二季內部稽核報告 洽悉。

第3-3次

(113.11.8)

113年第三季內部稽核報告 洽悉。

第3-4次

(113.12.16)

審查114年稽核計畫案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3-5次

(114.2.21)

113年第四季內部稽核報告
審查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洽悉。
審議通過,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3-6次

(114.5.7)

114年第一季內部稽核報告 洽悉。

 

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制度,本公司於107年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總人數三人,其中應至少包括本公司獨立董事一人,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召集人為陳正綱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職司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會議召開情形與委員出席率,敬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專業客觀之角度,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 A.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B.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 A.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 B.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C.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薪酬委員會名單

職稱姓名經歷
召集人 林宛瑩

 

  •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副教授
獨立董事 范錚強

 

  • 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客座副教授兼系主任
  • 國立中央大學電算中心主任
獨立董事 陳宏杰

 

  • 臺北律師公會商事法委員會委員
  • 社團法人台灣信託協會副秘書長
  •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執行秘書span>

 最近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召集人暨主席 林一平 1 0 100% 110.7.30選任
委員 陳正綱 1 0 100% 110.7.30選任
委員 張瑞當 1 0 100% 110.7.30選任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召集人暨主席 林宛瑩 1 0 100% 113.5.30選任
委員 范錚強 1 0 100% 113.5.30選任
委員 陳宏杰 1 0 100% 113.5.30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