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
- 本公司設置稽核室隸屬董事會,並負責向上級報告。
- 稽核室設稽核主管,由董事會聘任之,負責稽核業務之執行與推動。
稽核範圍
本公司組織內各部門有關各項經營活動、執行狀況之業務以及對子公司之監理。
稽核目的
內部稽核實施為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稽核方式
內部稽核之實施時間可採定期性及不定期方式進行。
定期性稽核
依據「稽核室」工作計畫,針對各部門有關業務推展是否按規定執行。
不定期性稽核
- 作業審核:針對各種報表、憑證、單據、程序審核,著重現金收支相關交易內部控制功能流程。
- 電腦查核:針對各種程式設計及使用控管查核,以及資訊安全機制執行之查核,對異常點加以建議改善。
- 專案稽核:針對弊端違法以及異常重大與風險性高之事件,以專案調查實施稽核,並將稽核結果專案呈報。